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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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
会 议 文 件(二十二)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6日在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董 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依法能动履职中彰显对党忠诚。
(一)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74件122人,提起公诉200件273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开展反电诈、反邪教、治理欠薪等专项活动,为被害人追回损失15万余元。在反腐败斗争中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办理县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依法对“6.21富洋烧烤爆炸案”中两名渎职犯罪人员提起公诉,并通过公开庭审以案为鉴,对行政机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撑。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县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通“检察护企绿色通道”,形成共管共治的保障合力。在四季鲜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点,打通服务民企“最后一公里”。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办理破坏公平竞争、社会保险等领域涉企案件13件。办理保护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行政监督案件5件,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三)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屏障。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基层行”专项行动,针对望远地区部分小微企业生产排污不规范等问题,办理涉土壤、重金属污染公益案件9件。办理的宁夏弘昌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污染案,以损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为由,移送银川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相关涉案企业更换土壤、修复环境、消除危害,并支付损害赔偿14.26万余元。该案作为全市高质效案件,顺利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高质效百案点评会议评审。针对涉黄河四乱问题,对非法侵占鹤泉湖河湖水域,违法临河搭建构筑物,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拆除、清理违法建筑面积397.1平方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黄河秀美安澜。
(四)为深化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持续探索检察职能融入社会治理新模式,借助“王太村睦邻驿站”,选派优秀干警入驻,着力构建“检察+社区”服务平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食药监督、环境污染、治安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治理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12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2件,其中京东智能产业园火灾案,造成直接经济财产损失900余万元,3名涉案人员被提起公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围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法治教育等领域开展普法宣讲126次。
二、聚焦司法为民,以高质效民生保障践行检察初心
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深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
(一)全力维护群众身边的安全。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涉食药领域专项行动。针对辖区13家药店执药医师“挂证”经营、33家网络餐饮店铺无食品经营登记证、食品自动售卖机未依法公示经营许可证等违法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开展生鲜牛羊肉及肉制品销售专项监督,针对牛羊屠宰检疫不规范等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管理。紧盯道路出行安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域内设置不合理、损毁、故障的21处路口、79组信号灯、16处毁损路面、5座危桥进行调整、更换、修补。紧盯基础设施安全,针对今年多次暴雨所暴露出的闽宁镇原隆村下水管网淤积堵塞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资金200余万,对管道、厕所等进行更换、维修,确保村镇排污、防洪排涝设施正常运行。该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实地调研评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开展支持起诉①工作。办理涉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支持起诉案件19件,办理的1件侵权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银川市检察机关办实事、解民忧,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②”等专项活动,办理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利案件9件9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弱势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43人,发放救助金41.2万余元。
(三)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擦亮“未爱方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将“老王热线”传承更名为“丁丁热线”,以薪火相传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年“丁丁热线”共接听人民群众各类法律咨询及法律维权738次,收集反映及寻求司法保护线索328条,该项工作得到自治区关工委的肯定,并被国家关工委核心期刊《关工论坛》转载。坚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通过支持起诉、协调资助上学、协调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低保等多元救助措施,共救助未成年人21名。落实法治副校长普法责任制,选派22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23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以法治讲堂、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5场次,受众12000余人。
(四)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③,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工作,落实院领导包案化解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机制。依托基层法庭、“枫桥解忧室”等平台,定期组织干警收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81件次,院领导带头包案16件,所办案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症结难题解决在首次。
(五)接续助力乡村振兴。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不断强化耕地保护,利用无人机巡航、卫星图斑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破坏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案件线索,制发检察建议23件,持续推动农田清退整改、复耕复垦8700余亩。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涉农外出审批监督管理,与县司法局会签《永宁县社区矫正对象涉农外出审批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涉农外出需求,共审批外出78人,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工作。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业,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中践行法治信仰,守护公平正义。
(一)行稳致远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围绕“两个专项”④“数字检察”⑤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空壳公司”⑥打击治理、涉企刑事挂案⑦清理等专项监督。今年共监督立案12件15人、撤案59件63人,纠正漏捕漏诉14人,决定不捕案件34件72人,不起诉案件25件27人。紧盯刑事检察基本能力建设,通过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公诉人比赛等形式,着力提升检察官案件审查能力、出庭公诉能力、综合履职能力。
(二)精准有力做优民事诉讼监督。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社会保险、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扎实开展虚假诉讼⑧、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1件。联合法院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打击治理,办理通过虚假确认劳动关系骗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虚假诉讼案件7件,法院再审5件,改判5件。办理的王某、朱某与银川某工贸公司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典型案例。深挖虚假诉讼案件背后相关部门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移送刑事犯罪线索3件7人,提起公诉1件6人,人民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三)溯源治本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同联动发力。聚焦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领域,提出检察建议13份。持续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实施,针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行政违法行为,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争议案件14件。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⑨工作,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5件,确保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避免“不刑不罚”。
(四)品质引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彰显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的蓬勃活力,办案领域逐步拓展到“4+11+N”⑩的履职格局,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件。联合县文物局、阿拉善左旗检察院开展明长城文物专项保护,持续加强长城保护跨区域协作。与兰州军事检察院及青铜峡市、中宁县、阿拉善左旗检察院共同会签《宁夏、内蒙毗邻地区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及军人军属权益维护军检协作机制》,建立贺兰山区域军事设施保障新格局。开展民间借贷利息税款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发现违法人员9人,涉案税款21万余元,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追回应征税款,保障国家税收制度规范执行。
四、聚焦强基固本,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加强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县人大及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事件37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不断巩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强化“党建2+3+5”⑪品牌效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会学习2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交流研讨28人次,全院政治理论学习18次,政治轮训1期,自觉将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实绩。
(二)以人才建设蓄势聚力。通过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创新推出“智慧永检·周学月训”学习模式,引入外部资源进行同堂技能比拼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提升干警素能素养。取得了银川市最美巾帼奋斗集体、永宁县第一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等集体荣誉。1名干警荣获“自治区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二等奖,2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届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大赛一等奖和优秀奖,3名干警入选自治区级检察人才库。宣传调研工作成效显著,立项自治区级研究课题9项,9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2篇调研文章入选“丝绸之路经济带”论坛文集,18个案例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1部宣传片被最高检推介展播。
(三)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职务犯罪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健全纪律作风提醒、日常监督管理等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⑫,全年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89件,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五、聚焦各方监督,以高质效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公信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及时办理、落实代表议案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94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47件。全面坚持公开听证“应听尽听”,针对审查逮捕、拟不起诉等各类案件,组织开展听证36次,做深做实“案后文章”。坚持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等358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深化和改进检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93篇,官方微信发布原创信息259条,2部新媒体作品荣获宁夏检察机关第二届“三微”作品评比一等奖和三等奖。
各位代表,一年以来,县检察院明方向、细部署、重落实,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得以巩固、深化、提升,在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过程中结出了累累硕果。同时,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进步与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县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检察服务大局工作机制仍需完善,以检察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力度还需加大;新时代法律监督的理念、质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改革创新意识有待增强,法律服务和检察宣传还需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仍有短板,复合型检察人才数量不多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决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县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做深做实人民至上,充分运用检察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能动履行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在服务永宁高水平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中强担当、显作为。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中心工作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级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行动指南,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切实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好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时刻牢记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永宁高质量发展。坚持时时想着大局、事事紧跟大局,努力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见行动”,切实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决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安排部署,促推联合治理、系统治理,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永宁检察实践,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不断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深入推进以“三个管理”⑬为导向的检察管理转型。以业务管理为“纲”,加强对检察工作趋势、规律、特点的研判,精准做好检察决策,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以案件管理为“基”,强化办案流程、质量、数据、程序、实体等全方位监管,推动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检察官。以质量管理为“要”,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坚持落实好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以高质量管理保障好“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
五是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紧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点任务,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抓好落实。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积极适应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和要求,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夯实人才基础,以更大力度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精诚团结、敢为人先、知难而上、苦拼实干,切实以检察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推动新时代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